2009年2月12日中共小越镇委员会对在2008年度经济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的行政村、企业、企业法人和先进个人予以奖励,我司被评为“2008年度工业生产红旗单位,获得人民币18万的奖励、”。
根据越委(2008)14号《关于促进工业(商贸)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》和越委(2008)17号《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》文件精神,经镇党委、政府研究,决定兑现政策,其中我司荣获得“技改投入奖、规模发展奖、纳税贡献奖、外向发展奖、科技创新奖、品牌发展奖”。
浙公网安备 33060402000351号